各位学员:
根据《PA视讯官方网站学宿费收缴管理办法》(冀经贸财字[2020]7号)有关规定,未缴纳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学费的学员,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缴清,逾期未缴清学费的学员,个人信息将从公司财务系统和课程水平认定系统中删除。
特此通知。
pa集团官方网站
2024年12月3日
版权所有 Copyright PA视讯·游戏抢先玩 - PlayAce官方入口.
通信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:050061